高考体育加分宜回归“弱势补偿”
近日,各大高校纷纷发布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调查发现,对于仅把体育特长当作加分筹码、鲜有专业竞技任务的“体育特长生”而言,“体育尖子生”的头衔既成为他们在
高考体育加分设置的初衷,是为了“弱势补偿”——给那些在文化成绩上稍逊一筹却具有体育特长的学生以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也许有人会说,高考作为社会流动的重要渠道,必须坚持“一视同仁”的公平立场,不能“节外生枝”,认为高考体育加分是对其他“裸分”考生权利的侵犯。
然而,对于教育弱势群体来说,仅仅强调平等对待、机会均等并不能真正实现教育公平,必须额外地进行一定的“弱势补偿”。正如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所言,“为了平等地对待所有的人,提供真正同等的机会,社会必须更多地关注那些天赋较低或者处于不利社会地位的人们。”按照平等的方向补偿由偶然的因素造成的倾斜,用区分性、差异性手段达到教育公平的目标,正是高考体育加分饱含的制度善意。
可惜的是,初衷良好,却在执行操作的过程中被“钻了空子”。信息不透明,为“暗箱操作”提供了生存空间,也让“弱势补偿”被渐次抽离、掏空了意义。
其实,公众反感的不是高考体育加分,而是担心高考体育加分成为腐败的“温床”,导致教育不公平。那些“钻了空子”的人们,说到底是以践踏社会公平、侵犯其他考生平等受教育权为代价的。更为关键的是,这种“鸠占鹊巢”的做法,进一步加深了公众的灰暗想象,造成了社会信任的流失。
因此,高考体育加分更需要的是改革,而不是“一废了之”。如何让“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现出原形,如何让名副其实的体育特长生进入理想的大学校园,这不仅关系到教育公平的实现,也体现着社会治理的智慧与能力。
责任编辑:王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