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答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整体情况
问:请问目前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整体情况如何?
答:目前,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达1780个。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扩大了我国教育对外合作交流渠道,引进了较为先进的教育资源,增加了我国教育供给的多样性,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同时,中外合作办学推动了办学体制改革、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增强了办学活力,对教育改革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社会关注度、信誉度、品牌度明显提升,社会影响不断扩大。
问: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目前取得了哪些进展?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快速发展。2012年,先后批准正式或筹备设立上海纽约大学、温州肯恩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5所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大学,批准设立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东南大学—蒙纳士大学苏州联合研究生院、华中科技大学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联合工程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等6个高起点的中外合作二级学院。全国本科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和高校内设的中外合作二级学院43个。
二是高起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进一步增多。2012年,共批准北京大学等国内重点高校举办了149个办学基础较好、实施本科及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国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总数达732个,约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总数的46%。
三是积极支持中外合作办学制度创新。通过建立苏州独墅湖高等教育国际化示范区,重点支持西交利物浦大学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发展。
问:下一步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答:下一阶段,教育部将继续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要求,重点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完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价和监管体系。二是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分类管理和统筹谋划,对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强调和鼓励高水平大学强强联合,对高校内设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要突出双方办学特色,鼓励双方发挥综合学科优势,在学科专业管理方面多做探索,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要重点突出专业优势和课程设置。三是加强对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发现、宣传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