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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公务员 交警没高温津贴说不过去

2013-07-26 13:26:00 来源:新快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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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交警打来“投诉”电话,表示自己未拿到高温津贴。新快报记者昨日向广州市劳监支队队长刘捍东反映此事,对此,刘捍东提醒道,交警属于公务员(微博),“公务员系统并未有发放高温津贴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适用于《公务员管理法》,并不适用于《劳动法》。(7月25日新快报)烈日炎炎,骄阳似火。负责交通管理的警察们大汗淋漓,服装湿透。谁能想到,他们竟然不享受高温津贴。每年高温季节来临,各级政府领导们,总要去慰问看望奋战在高温第一线的人们。从各路媒体的报道看,坚守在交通路口的交警们,总是被领导们握手慰问的对象。社会上的一些好心人和热衷公益的单位,也会为交警送去矿泉水、冷饮或水果。这都充分表明,交通警察的工作受高温影响很大。再显然不过的了,他们在街巷路口指挥交通,不就在骄阳之下,经受烈火烤灼?岂有不享受高温津贴之理?

  广州市不给交警发放高温津贴的理由是,公务员系统没有发放高温津贴的规定。公务员适用《公务员管理法》,不适用《劳动法》。由此,估计全国所有交警都享受不到高温津贴。因为《公务员管理法》和《劳动法》,普适全国各地。事实上,公务员基本都在办公大楼里上班,办公大楼里有空调,办公环境不是高温环境,何况有些地区高温季节公务员每天上班只有6小时甚至5小时。所以公务员不享受高温津贴,似乎合理。但交警虽然是公务员,却例外地工作在高温环境下,也应该例外地享受高温津贴。

  并非所有交警的工作岗位都在交通路口。交警支队、大队、总队的领导们,以及各个管理科室人员,主要也在办公大楼里上班。所以给交警发津贴要有所区别,即工作岗位定在交通岗亭的才该发,否则不该发。这就叫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另外,刑警们理论上也常在室外活动,是否也该发放高温补贴,值得探讨。

责任编辑:王丽雪

责任编辑:王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