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禁利用教辅材料非法牟利
不得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
记者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获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秩序,禁止出现利用中小学教辅材料非法牟利现象。
通知强调,出版单位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业务范围。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具备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一律不得出版、重印、再版中小学教辅材料。
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发行单位发行。任何部门、单位、个人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活动。严禁出版发行单位委托不具有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个人代理发行销售中小学教辅材料。
通知指出,各出版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规定,合理确定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各相关出版单位要在本单位互联网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所出版的所有中小学教辅材料定价情况,包括开本、印张数、印张单价、零售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出版单位违法违规采取高定价低折扣形式推销中小学教辅材料。
对于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通知特别强调,严禁出版发行单位派员进入学校、班级,向老师、中小学生和家长推荐、征订、搭售教辅材料;严禁出版发行单位伙同学校有关人员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中小学教辅材料;严禁出版发行单位在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活动中违规收授任何费用。
责任编辑:王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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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关键词: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严禁印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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