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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未找到适合绑架的儿童 将学妹绑架杀害

2013-11-27 14:25:00 来源:华商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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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找到适合绑架的儿童,西安某高校一名大四学生竟然将同校学妹骗到民房残忍杀害并向死者家属索要赎金。去年11月一审判处其死刑后,11月25日,该案在省高院二审开庭。

  预谋绑架 

  儿童没找到绑架学妹 

  孙某与被害人倪某都是西安某高校在校学生。2012年初,孙某因为缺钱,预谋绑架学校附近的儿童勒索钱财,因没找到作案对象,遂决定绑架杀害倪某后勒索钱财。同年3月24日晚10时许,孙某以搬东西为由将倪某骗至学校附近的草店村民房内,趁倪不备,将其杀害,3月25日抛尸于草店村郑西高铁高架桥下废弃民房。

  冒充老师与受害人母亲联系 

  3月26日,孙某再次来到抛尸地点,用砖块将尸体掩埋。返校后,孙某将倪某的手机和学生证抛弃于公寓厕所下水管道,并将倪某的手机卡插入所借同学的手机内,冒充学校老师与倪某母亲联系,谎称倪某遭遇车祸,让家属准备手术费用。

  次日,孙某再次短信联系倪某之母,称倪某被绑架,索要赎金8万元。当日,公安机关将孙某抓获,并在其指认下发现了倪某的尸体及案发现场。经法医鉴定,倪某系机械性窒息死亡。

  去年11月,西安中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孙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预谋绑架并杀害被害人倪某,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且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惩处。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孙某不服,提出上诉。今年11月25日,省高院二审开庭。鉴于控辩双方对一审判决认定的案件事实均不持异议,庭审重点围绕本案的定罪量刑问题进行了审理。本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王丽雪

责任编辑:王丽雪
新闻关键词:倪某孙某手机杀害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