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班”公办改民办要厘清政策边界
一些公办小学“国际班”改为民办之后,是否真正能够做到独立办学,制订和调整收费标准是否经过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有待认真核查。
近日,据当地媒体报道,郑州市教育局叫停公办小学“国际班”之后,当地一些公办小学将“国际班”由公办改为民办,并上调收费标准,引发社会和家长质疑。
读完这则报道,笔者不免产生诸多疑惑:公办小学举办类似的“国际班”是否合法?收费依据是否充分?由公办改民办后是否真正能够做到独立办学?笔者以为,相关政策边界有待进一步厘清。
据报道,从2010年起,郑州市多所公办小学开始办起了“国际班”,采用的都是小班教学,并且配有专门的外教教授
目前高中学校举办的“国际班”,是以国际课程的引进为主要特点,在课程设置上包括了以国际课程为主模式、国际国内课程整合模式、以国际考试课程为主模式等。但《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很显然,以引进国际课程为主要特点的高中“国际班”模式并不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同时应当看到,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相关规定,义务教育是中外合作办学禁入领域,即便一些公办小学引进国际课程,举办“国际班”不属于中外合作办学范畴,其本身的合法性也仍然存在问题。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目前郑州一些公办小学举办的“国际班”,其实很大程度上是着眼于强化英语教学,因此定位于“双语特色”可能更加符合实际,“国际班”的冠名并不准确。
如果这些“国际班”只是定位于“双语特色”,虽然不再面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国际班”的合法性质疑,但它所涉及到的收费问题仍然值得关注。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以“实验班”、“特长班”为名乱收费,是近年来教育部(
出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办学行为的需要,将小学“国际班”由公办改为民办,从表面看似乎并无不妥,民办学校按成本收费也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但问题的关键是,这些小学“国际班”由公办改为民办后,其办学行为是否真正符合民办学校的办学要求,毕竟规范的办学行为是学校收费合理合法的一个基本前提。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从公办改为民办后,其办学必须做到“五独立”,即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独立的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因此,郑州市的一些公办小学“国际班”改为民办之后,是否真正能够做到独立办学,制订和调整收费标准是否经过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有待认真核查。否则的话,公办改民办虽然为收费、甚至高收费创造了条件,但同时可能引发新的办学行为失范问题,这需要引起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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