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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聘任制八年试点之惑:舆论质疑“只进不出”

2015-03-31 08:36:00 来源:工人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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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公务员聘任制八年试点之惑:舆论质疑“只进不出”

  北京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公告,面向全国招聘两名聘任制公务员,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8日。这是北京第三次启动聘任制公务员招聘。

  2007年,深圳首次试水公务员聘任制,上海、重庆、福建、江苏、四川等多个省市均加入该行列。然而试点8年,其能否打破公务员“铁饭碗”、聘任制公务员如何晋升等问题仍是社会关注焦点。

  “ 只进不出 ” 的现实担忧

  2013年6月,北京开始试点聘任制公务员工作,先后为该市科委、交通委等单位招聘技术高级主管4名。

  2013年底,浙江义乌市以年薪不低于30万元启动试点,吸引了人们的视线。

  公务员聘任制设计的初衷是为了打破公务员待遇终身制和“铁饭碗”,克服“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弊端。然而实际情况是,在最先开展试点的深圳,实行聘任制公务员数年来,3200名聘任制公务员无一人被解聘。

  “聘任制公务员改革的理念在于优化用人机制而非解聘公务员。”对此,深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聘任制公务员均通过激烈的考试竞争和严格的考察筛选脱颖而出,普遍综合素质较高。他们为争取续聘,工作活力和态度普遍较好,这也是至今尚未有被辞退者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也因此让不少人担心,聘任制的“瓷饭碗”最终会变成“铁饭碗”。

  “问题不在于退出机制,而在于没有切实的绩效考核。”这成为部分受访专家的共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如果公务员分类后考核走过场,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聘任制公务员就很容易拿到无固定期限合同,又会变成‘铁饭碗’。”

  不过,对推出公务员聘任制是为了打破“铁饭碗”的说法,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董克用教授并不赞同:“聘任制公务员以岗定人,只要岗位存在就说明有其意义和作用,所以并不存在聘任制公务员只进不出的问题。如果要解聘他们,在现在的情况下,一种可能是不需要这一岗位了;另一种可能是职能转移了。”

  “ 回答不了 ” 的五年之后

  相比其他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更侧重高级技术人才的引进,他们也只在合同期内享受公务员编制和相关福利。“聘任制公务员不能按科员、科长、处长这一通道晋升。”深圳第二批聘任制公务员郭鹏说,当地前两批50多名聘任制公务员,已有10多人选择了辞职。

  与深圳同为全国首批试点的上海浦东,则选择了只聘专业技术型人才,有的岗位年薪达40万元,但同样没有晋升通道。

  义乌市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梁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义乌是浙江的试点地区,2014年6月正式到岗4名聘任制公务员,他们的岗位就是业务主管。

  目前,公务员系统的晋升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行政级别的提高;二是工资待遇的提高。“我国多以行政职务替代本义上的职业化,不带‘长’字就没进步。这有观念问题,也有机制上的问题。”董克用教授认为,聘任制公务员大都是特殊性岗位,比如北京此次招聘的两个职位均为政府部门高级主管,在此专业领域并没有上级,所以不存在行政级别的提升。

  事实上,当聘任制公务员在岗位上工作了一定时间,能力得到提升后,可能再次将目光投向市场。

  在义乌的聘任制公务员中,郝天曾挂职西南地区某县的副县长,通过招聘成为某职能部门的业务主管。谈及晋升一事,他显得很淡定,“我是搞技术的,对行政不在行也没太在乎。即便进入市场,也可以谋到不错的职位。”

  郝天聘任期为5年:“5年之后会怎样,现在谁也回答不了,可能连管理单位都没考虑清楚。”

  等待改革大幕开启

  公务员聘任制的试点属于公务员分类改革的范畴,改革最早可追溯到2006年。当年实施的《公务员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这在法律层面上确立了公务员职位分类的制度。

  随着《公务员法》出台,自2007年起,多个省份逐步涉足公务员聘任制。目前公务员分类改革明显加快了步伐。有消息称,有关部门正制定相应办法,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目前,这项关乎全国700多万名公务员切身利益的全面改革,正在等待大幕开启。

  在义乌试点的公示名单中,林建明的岗位是该市物流办的业务主管。但梁新告诉记者,林建明并未与物流办签约,“之前的单位不放人”。公开资料显示,林建明在应聘前是江苏扬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一名副处级干部。

  屏蔽此推广内容  对这一“令人惋惜”的案例,梁新认为,在公务员分类改革政策还未明朗前,现有的人才流动机制依旧是不顺畅的,聘任公务员都是“存在阻力的”。

  “聘任制公务员确实只是公务员系统的补充,只占很小的比例。这一制度还处于试点阶段,没有形成大气候。”对于公务员聘任制的前景,梁新说:“当公务员职位分类政策落地,相应的管理制度得以完善,聘任制公务员的流动和晋升才会得到解决。”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郭鹏、梁新、 郝天为化名)

责任编辑:崔新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