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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同学参加学位外语考试 身份证太假替考生露馅

2015-06-18 09:46:00 来源:广州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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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顺利通过外语水平统考,32岁的伍某找来同学兼老乡的黎某帮忙代考,还花费50元伪造了一张身份证让黎某能混进考场。不料,考试当天,黎某却被核查身份信息的主考官当场识破,两人不仅学业尽毁,还为此换来牢狱之灾。昨日,记者获悉,伍某、黎某两人均因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被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判处拘役。

  身份证太假当场被抓

  32岁的湖南男子伍某仅有专科学历,为获得学士学位,他报考了“2013年广东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考”,但伍某自小外语成绩就很差,他知道自己很难通过考试,想找其同学黎某帮忙代考。黎某碍于昔日同窗好友加上同村老乡的情分,答应帮伍某冒名代考,并将自己的照片提供给伍某。

  之后,伍某在广州市天河区某街边花费50元托人伪造一张假身份证,该身份证照片为黎某,但身份证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信息完全和伍某身份一致。

  2013年6月2日上午8时许,“2013年广东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考”开考,黎某持假身份证顺利混进考场。孰料,考试前,监考老师在核查考生的身份信息时,察觉到黎某表情颇为紧张,仔细核对黎某身份证后发现其身份证制作粗劣。在监考老师询问下,黎某才将事情原委全盘托出。之后,黎某打电话通知伍某来到考场。其后,两人被警方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法院:拿假证考试有主观故意

  本案审理中,伍某和黎某两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成为争议焦点。检方认为,两人的行为均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但伍某和黎某都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伍某辩护人辩称,伍某的行为属于购买伪造的居民身份证,而刑法中没有规定购买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属于犯罪,且伍某只是向制假者提供了身份证信息和照片,并没有实施制造假身份证的行为,为此,伍某并不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的共犯。黎某辩护人则辩称,黎某只是存在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他提供照片给伍某时也不知道伍某会用来办假证。

  法院查明,伍某和黎某两人都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成年人,具备知晓参加大型专业考试必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的基本常识。但为达到由黎某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目的,黎某提供其本人照片,由伍某找造假分子伪造了伍某的居民身份证,之后黎某持该假证参加考试。这足以说明黎某是明知用其照片伪造假证的。两人都有伪造居民身份证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考生拘役4个月替考者拘役2个月

  量刑上,两人的行为侵犯了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制度,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而黎某在案发后打电话通知伍某归案,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伍某在接到电话后主动投案,构成自首,也可以从轻处罚。但鉴于本案一开始是由伍某提出代考,也是他联系造假分子伪造假证,为此,伍某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略重,两人量刑应予以区别。故判处伍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黎某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

  此外,法院还告诫两人应深刻反省,改过自新,诚实为人,守法自律。原本两人都接受过高等教育,本应知礼守法,但却为私利而罔顾国法,伪造身份证代考意图蒙混获取文凭,在处以刑责之余应予道德谴责。(文/广州日报记者章程)

责任编辑:姜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