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频道 > 要闻 > 正文

【考动力】“司考”改“法考” 变化的不止是名字

2018-02-01 08:45:00 来源:北京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有这样一场考试,它是法律职业的准入通行证,它是法治人才选拔的度量衡。由于通过率低,它常常被考生喻为“中国职业资格考试第一大考”,它就是司法考试。2018年1月1日,司法考试将正式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从今年开始,不只是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需要通过资格考试,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也需要参加并通过考试。

  机构 今年参培人数会出现爆发

  在中公教育法考团队看来,司法考试改革以后,一个覆盖面更加广阔的职场人群将被纳入到法考培训市场中,法考证书的含金量也会大幅提升。这对法考培训行业而言,无疑是利好的。

  “司考”改“法考”,会存在一个过渡期,过渡期越长,法考培训的红利期也越长,一旦报考资格的门槛得到确定,在新门槛执行之前,必然将会有大量的新增考生赶在门槛条件落实前扎堆参加法考。同时,法考扩大的几个职业人群,又会为培训机构增加一大批稳定生源。旧学员暂时不会离去,新学员迅速猛增,实现用户数量的双向增长。2016年司考报名人数为58.8万人,2017年司考报名人数为64.9万人,预计2018年参培人数应该会出现一个爆发。

  面对司法考试改革,培训机构应该如何应对呢?中公教育法考团队认为,机构首先要更新培训内容。

  《意见》中规定,考试内容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加大法律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使法律职业道德成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的重要条件。考试以案例题为主,每年更新相当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题的分值。上述规定必然会使机构根据考试变化内容更新培训教材、课程。

  其次,扩大培训范围。过渡期的结束会意味着参加法考的考生数量势必出现减少,以法考为主营业务的培训机构要尽早完成转型。

  改革的学历报考条件中,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一条,对于非法本毕业生来说,改革过渡期结束后要从事法律行业,需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目前考完法考的考生,也会有部分继续复习法硕考试,所以开拓法硕培训市场,是很多法考机构的自然选择。

  相较于整个法律培训市场,法考只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为了应对几年后的行情变化,法考培训机构需要将业务从考试培训拓展到更宽泛的领域,比如对大学法学院学生的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岗前对接服务以及对政府机构、企业内部的法律培训等。

  高校 重视实践,不偏废理论

  首都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北京联合大学教授杨积堂在过去24年里一直从事法学研究和教育工作,已经带出了二十多届法律专业毕业生。

  他坦言,中国法治经过多年发展,对法律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此次司法考试改革,是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我们国家需要重新明确一个准入标准,这个标准要符合时代要求,要促进法律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杨积堂认为,目前我国法律院校在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两个问题。

  一个是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待加强,其中包括人文素养、科学素养、表达素养等。“法律人解决的是社会问题,这意味着问题往往非常复杂,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法面面,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律从业人员不能只懂法律专业知识,还需要扎实的综合素养。此外,不管哪类法律职业,都需要跟人打交道,而且最终还要形成文字,因此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非常重要。而有些高校减弱综合素养课程,这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另一个问题则是学生实践能力较弱。而这个问题往往是因为实践能力机制设计不合理导致的。“学校留给学生的实践时间很短,有的实践单位不放手让学生深入参与案件办理,大多只是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如装订卷宗。这样的实践深入程度不够,导致实践效果不好。”

  杨积堂还补充道:“需要注意的是,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的同时,不能单纯以就业为导向,放松理论素养的培养。因为理论素养毕竟是法律人才的根基,只有根基打好,未来才有更大的发展。”

  在杨积堂看来,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要让法学专业学生多走进社会,在实践中提升法律素养;也要请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来到学校,把法治建设和法律实践的最新经验和生动案例带进课堂。

  近年来,北京联合大学法律系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北京联合大学法学课程采取“嵌入式”教学模式,广泛请司法实践专家进课堂,通过“嵌入式”教学、校内实践教学、校外实践训练相结合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在内强化法学实验教学,建立了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法律诊所、现代企业法律运行实验室等,同时依托法院、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消费者协会等实务部门,建立综合实践教学基地,加强校外法学实践教学,这对于法学人才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一线 同时具备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未来更吃香

  改革后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很可能对考生学历提出要求,不少人担心会影响非法律专业毕业生从事法律职业的积极性。针对这一点,北京普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守豹律师有自己的看法。

  专业学历门槛的提升,符合我们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更高要求。而且改革后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也并没有完全堵上非法律专业人士从事法律工作的可能性。他们仍旧可以先考取法律硕士,然后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这样的人才同时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其他领域的专业知识,其未来在相关专业领域的法律服务发展空间可能会更大,更有优势。例如,有理工科类专业背景的人才在专利法律服务领域、有医疗专业背景的人才在医疗纠纷的处理领域、有外语专业背景的人才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等等。实际上,在英美等国家,本科并不开设法律专业,只有在研究生阶段才有法律专业,但法律人在这些国家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却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法治人才素质的核心就是实践能力。据了解,刘守豹所在的北京普华律师事务所与北京市多所高校合作开设了法律诊所课程。

  法律诊所发端于美国,是指仿效医学院学生在医疗诊所临床实习的做法,原则上在有律师执业资格的教师指导之下,将法学专业学生置于“法律诊所”中,为处于生活困境而又迫切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提供法律咨询,“诊断”其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以此促进学生对法律理论的深入理解。其优点在于培养法学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意识,特别是律师职业技能,以实现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统一 。

  刘守豹坦言,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律师需面对社会各层面的人。因此,在法学教育中加强对学生的社会认知能力的培养是非常必要的。同样,在提高全民法治观念方面,律师也往往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所以不仅要提升全国的执业律师人数,对于偏远地区,更需要重视。

责任编辑:徐英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