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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理想的教育须良性竞争

2019-04-08 13:47:00 来源:中国教育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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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济学领域,有个概念叫“零和博弈”,又称“零和游戏”,是指参与博弈的各方在激烈的竞争之下,一方的收益必然带来另一方的损失,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损失相加总和永远为零,双方不存在合作的可能。

  其实,在教育领域也存在类似零和博弈的现象,此种非合作的博弈方式近些年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表现得尤为明显。《广州日报》记者日前调查发现,在广州,高中阶段的生源竞争比较激烈。一些民办学校在招生简章中会列明高额奖学金,吸引优秀学生报读。按理说,奖励优秀学生原本无可厚非,但若不是出于公共利益或长远发展,而是作为赤裸裸的招生手段,则印证了专家的“有违教育公平”观点,并非一种多方共赢。

  实际上,大到各个阶段、各级各类教育,小到学校之间、班级之间、同学之间,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竞争关系。有竞争并非坏事,甚至是一种客观所需,问题是竞争的环境应该趋于公平,竞争的手段也应是透明公正的。优质生源的招录也好,名师资源、“帽子人才”的争夺也好,都应该秉承这一原则,致力于让更多的相关群体受益,形成一种协同进步、良性发展的教育生态,而不是一心想着走捷径,挖别人家墙脚,到头来造成全局层面的得不偿失。

  以招收优秀生源为例,以重金奖励等条件为筹码,看上去各取所需、你情我愿,实际上破坏了当地教育良性竞争、共同发展的态势,从长远看不利于更多学校齐头并进、办出特色。可取的做法是,引导和鼓励办学主体将主要精力转到提高办学质量上来,把心思用在内涵发展、学校文化建设等方面。“培优”的同时不忘“补差”,什么时候学生的进步增量、学校整体水平的提升更受关注,成为教育评价的重要内容,教育才算是进入了良性循环,打破了零和博弈的怪圈。

  而营造多方共赢的竞争环境,需要教育主管部门从制定科学的教育管理、评价、督导等制度入手,让各个教育主体安分守己、无孔可钻,老老实实按照教育规律办学。据媒体报道,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此举立场鲜明、态度坚决,对于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很有意义。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也要因势利导,发挥好自身职能,将区域内学校作为一个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学习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做到不厚此薄彼,不越俎代庖,致力于打造良性竞争的制度环境、发展环境、文化环境,该支持的排除万难也要支持,该治理的绝不袒护,坚决治理。

  另一方面,各个教育主体也需要认识到自身的责任,杜绝走捷径、捞偏门的思维方式,严格遵守各项教育规章制度,不默认或助长“多考一分,干掉千人”的恶劣竞争之风。尤其是学校、班级里的小环境建设,更需要多加关注,用心营造。如果学校鼓励老师发挥各自所长、灵活教学,如果老师鼓励学生互取所长、共同成长,良好的学校文化和班级风气就会慢慢形成,进而带动社区教育、区域教育的更好发展。

  教育的属性与职责决定了其可以在许多层面实现非零和博弈,可以让更多的人享受美好和获得成功。因此,无论何时何地,提倡多方共赢、良性竞争、照顾全局,把目光放长远,多关注更多普通师生的成长,才能逐渐达到教育的理想状态。当各个教育领域互通互助,当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之间各尽其责,当学校、家庭、社会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当各个教育主体同心立德树人,彼此互信、亲密合作,就不愁教育办不好,不愁孩子不成才。

责任编辑:殷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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