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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校园周边售烟行为说不!

2020-05-29 13:44:00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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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29日讯 “老板,你们设置了‘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后,还有没有未成年人来买烟呀?”“没有了,有个别年轻人看不出来成年没,我们都要求他们出示身份证……”“谢谢你们的理解和合作!”

  近日,在重庆市各大中小学复学之际,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对辖区开展的校园周边烟草禁售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进行“回头看”。2019年10月,五分院经过实地调研,部署在辖区9个区启动校园周边烟草禁售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确定以校园周边违规销售烟草制品为监督重点,并由辖区各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和未检部门联合开展此次专项工作。随后,各基层检察院对辖区内的各中小学校周边的56家经营场所进行摸排走访和调查取证。

  调查发现,一部分中小学校周边50米内仍有香烟售卖点,此类零售户普遍未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制品标志”。同年10月底至11月,五分院等多个检察院向所在辖区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送达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我们主要是督促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部分商家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采取有效措施对校园周边违规售烟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加大未成年人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力度,提高零售商户守法经营意识等等。”五分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说。

  收到检察建议后,短短一个多月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制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对“红线”内的香烟零售户进行摸排建档、分类处置。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普及未成年人吸烟有害健康知识。

  荣昌区行政部门对辖区进行全面拉网式摸排,对2900余户香烟零售户“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警示标识张贴情况进行逐户检查;永川区行政部门分阶段、分类别开展中小学周边卷烟零售户清理整顿工作;江津区检察院主动与该区烟草专卖局会签了加强办案协作的意见,探索建立长期协作机制……

  截至目前,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涉烟草行政公益诉讼案10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份,收到回复并整改完毕8件,尚有2件正在整改中。

  “今年3月底,《重庆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公布,拟于今年制定公共场所控烟条例。未成年人控烟应该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这是一项长期的、需要社会各界共同携手努力的工程。”五分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人坦言,检察机关控烟公益诉讼工作仍在进行中。今年4月中旬,重庆市检察机关正式启动了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其中也包括了对校园周边安全的专项监督。

  据了解,五分院接下来将指导辖区院继续对校园周边经营者是否违法经营香烟等进行常态化跟踪监督,同时对前期办案成果开展回访检查,并将联合教委、学校等单位加大对未成年人禁烟保护的法治教育宣传,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与多部门探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积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责任编辑:曹戈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