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频道 > 要闻 > 正文

山东省教育厅批复:淄博师范高等15所高等职业院校将实施学分制管理试点

2021-03-17 09:4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3月17日讯 3月13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同意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15所高等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管理试点的批复》,公布了第三批学分制管理试点高职院校名单,全省共有15所高职院校试点。

  图片 

  据悉,经专家审核,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潍坊护理职业学院、菏泽职业学院、山东旅游职业学院、烟台职业学院、枣庄职业学院、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15所学校关于实施学分制管理试点的方案符合要求。

  试点高职院校要按照相关要求,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整体规划,系统设计,统筹考虑,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和健全相关配套规章制度,确保试点顺利进行。省教育厅将对各校学分制管理试点工作全程跟踪、动态管理,并于一年后对试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学分制管理试点资格。(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刘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