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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得利用晨检开展学科教学

2021-05-19 10:40:00 来源:北京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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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日前发布“睡眠令”,要求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市教委在此基础上提出明确要求:学校不得利用晨检时间开展学科教学。

  市教委表示,各区教委要按照教育部要求制定合理作息时间,特别要兼顾寄宿制学校、义务教育九年制学校以及基础教育十二年制学校的实际情况,根据实际在本学年内落实好有关规定。学校不得利用晨检时间开展学科教学,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学校要加快建立作业统筹管理机制,做到各学科作业公开,师生人人可见,总量控制;不得布置机械重复、惩罚性作业。同时统筹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确保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

  市教委要求家校协同保障学生睡眠。区教委要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等途径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各校要通过增强校内教育供给消除家长的焦虑和顾虑,形成家校合力,共同保证每天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高中生8小时的睡眠时间。此外,市教委还明确各区要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和监管,线上线下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时,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时30分,均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记者 李祺瑶)

责任编辑:刘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