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食堂管理岂能“一限了之”
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某大学食堂张贴主食“限购令”,对于教职工家属等人员从食堂大量购买低价主食的行为做出限制。此举一出引发各方关注,习惯于低价购买大量馒头等主食的教职工家属不理解、不听劝,学生对限购措施执行不力进行质疑,社会各方评价也众说纷纭。
为何要限购?由“保护价”引发的供需矛盾是主因。记者从一些高校食堂了解到,“2毛馒头”“3毛花卷”等低价主食在高校食堂里存在已久,教育部(
那么,“限购令”能成为治理这一现象的“灵药”吗?有律师表示,高校食堂并非完全的公益机构,对于食物的价格、销售的对象、数量有权自主决定。但是,“限购令”只是学校餐饮管理部门发布的校园内部管理规定,其本身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而且,学校食堂作为服务机构,一无处罚权,二无强制执行权,“限购令”究竟能发挥多大效力值得商榷。
食堂发布“限购令”已经不是新鲜事。早在2010年末,
其实,“限购令”的出现凸显出高校食堂管理制度的缺陷。高校食堂在完善卫生、价格调控等方面管理规定的同时,更应该思考如何保护师生的权益,在管理机制上进行充分考量各方利益和需求的制度设计。摆脱“一锅出”式的粗放型制度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细化,才能保证制度执行的效果。如果一味以“令”补“漏”,一“限”了之,无异于亡羊补牢,长期效果不容乐观。
责任编辑:王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