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年救起3名溺水伙伴后溺亡 被追认为烈士
昨天,他的父母领到了烈士证书,每人每月有600元烈士家属抚恤金
2011年6月,年仅13岁的王勇救起了3个溺水少年儿童,自己却再也没有醒来。昨天,王勇的父母王永文、何锡芳夫妇在儿子生前就读的江津区朱杨镇中学,领到了追认王勇为烈士的证书。捧着烈士证书,夫妻俩热泪盈眶。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两年多了,王妈妈依然会每天想起儿子,仿佛听到他在耳边轻声安慰:“妈妈,你别担心嘛。你脚有伤,自己多注意身体。”
“儿子是好样的”
“他走的那天,上午我在田里摘花椒,中午饭是他做好的,哪晓得下午就出事了。”因为爸妈常年在外打工,王勇8岁起就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奶奶杨庆桂没想到“婆婆,我到表哥那里去耍一下”是王勇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奶奶虽然不识字,但小心地拿着烈士证书仔细端详了许久。何锡芳更是小心翼翼地把儿子的证书如珍宝一样地放进提包里,虽然已经看了许多次,但一会儿又拿出来,和丈夫王永文一起再看看。
“革命烈士证书,王勇同志为抢救掉入池塘中的村民壮烈牺牲,经批准为革命烈士,特发此证,以资褒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2013年8月21日。”这份烈士证书,王永文读了一遍又一遍,“回去把证书裱起,这是王勇的荣誉,也是我们的骄傲,儿子是好样的。”
“每天都要想他,他在的时候家务事、田里的事都抢着做,又懂事。我身体不好,王勇以前常常安慰我,喊我不要担心、别操心,好好养伤。”何锡芳说,直到现在,每次想王勇,想得最多的就是他安慰的话,“我听王勇的话,在家先养好病。”
据江津区民政局负责人介绍,王勇父母每人每月有600元烈士家属抚恤金,江津区也有意将王勇的墓迁到烈士陵园,“最后由王勇家人决定。”
乐于助人精神在延续
如今,说起王勇,很多人都感到惋惜,但是更多的却是赞叹!
曹亮是当年被王勇救起来的三人之一,现在已经是朱杨镇中学初二的学生。“王勇哥哥救我们起来这件事,对我影响很大。除了感激之外,我只能多向他学习。”曹亮说,现在他也像王勇一样,遇到有困难的同学,自己也会努力帮助。
韩仕春老师说,现在老师和同学们在怀念王勇的同时,都在学习他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精神。
王勇的家人领到烈士证书。
责任编辑:王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