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24省44起幼儿园恶性事件 仅6起追刑责

2014-03-27 15:44:00 来源:法制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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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报讯 继多地“药儿园”被曝光 兰州又现“病毒唑”事件 记者盘点近几年24省份44起幼儿园恶性案件,16起性侵案惩处不足4成。

  25日,兰州市七里河区一幼儿园被曝出2013年曾多次私自给幼儿喂服处方药利巴韦林(又名病毒唑),家长到幼儿园讨要说法。

  今天上午,兰州七里河区委宣传部负责人马某告诉法晚记者,目前,幼儿园正常上课,园长聂爱琴停职接受调查。

  继陕西、吉林、湖北多地陆续曝出幼儿园给幼儿服用处方药“病毒灵”之后,幼儿园的安全问题再次推至浪尖。网上盛传一段家长总结,去幼儿园接孩子一定要三问:“有人打你吗?”、“有人摸你吗?”、“有人喂你吃药吗?”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发现,2010年至今,全国共发生了44起幼儿园恶性事件。其中包括教师性侵、猥亵幼儿、虐童、违规喂药等。记者发现,此类问题多发生在民办幼儿园,4成案件都是“一案引多案”,曝光后牵扯出多人、多地,甚至多年案件。

  事件 幼儿园案件频发兰州又出现“药儿园”

  昨日,有家长爆料,兰州力天幼儿园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孩子吃一种叫利巴韦林的处方药,导致孩子出现拉肚子、腿疼等症状。家长因此陆续前往幼儿园讨要说法,并对幼儿园究竟喂过几种药、喂了多久、是否留下后遗症提出质疑。

  有家长称,她的小孩去年下学期转到力天幼儿园,不久后,孩子便总说背部痒、腿疼。“我认为孩子可能是运动多了,缺钙,没往被幼儿园喂药这方面想。”她说,如果是服药产生的不良反应,很担心会对孩子造成伤害。

  另一名家长说,她的孩子也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胳膊、大腿内侧、背部起了大面积红疹,并一直喊腿疼,今年症状虽然有所减轻,但仍没有完全好。

  很多家长都表示,自去年开始孩子不同程度发生红疹、腿疼、腰疼等不良反应,一些孩子对家长说,幼儿园在给他们喝“糖水”。

  今天上午,兰州七里河区委宣传部负责人马某告诉法晚记者,目前只确认去年年底,园方为防止儿童因手足口病传染,曾私自购买处方药利巴韦林给约280名幼儿服用6天,至于家长质疑不只这一次喂药的说法,还未得到警方证实。目前,幼儿园正常上课,园长聂爱琴停职接受调查。

  此外,宣传部负责人表示,七里河区正在对力天幼儿园的幼儿分批进行体检。今天将有100名幼儿在兰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进行身体检查,预计这一工作将在两三天内完成。其他幼儿园也在进行排查工作。

  据介绍,力天幼儿园现有幼儿270多名,为民办幼儿园。

  盘点 24省份幼儿园共发生44起恶性案件

  近几年,被曝发生过幼儿园恶性事件的有24个省份,共计44起。其中,山东、陕西最多,各有5起,而江苏、河北均3起。

  记者统计发现,涉事的44家幼儿园均为民办,女性施暴者主要为幼教老师,行为是虐童。其手段令人震惊,“打脸揪耳”已是最普通手法。例如,山西省某幼儿园22岁女教师李竹青因女童不会算术题,狂搧女童70个耳光,以往监控发现类似情况很多。有一些老师甚至使用了“刑具”,包括针、熨斗、锯条、火钳等。例如山东东营幼儿园的老师用针扎虐待8名儿童,并逼迫幼儿喝尿。

  在猥亵性侵案件中,有8起与“园长”或其家属有关。其中河北廊坊市某幼儿园园长杨成杰,共性侵12名女童,并让其情妇拍照。杨成杰之后被捕,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性侵猥亵女童的主要为男性,门卫、司机也是主要施暴人。

  据统计,公开报道中,21个施暴人注明了年龄,有6名施暴者均超过了50岁,其中年龄最大的为陕西70岁的代班老师。而受害者年龄最小的仅2岁,系被61岁幼儿园门卫带至厕所猥亵。

  法晚律师团律师张平表示,幼儿园恶性事件中,受害人年纪小对事物判断能力低,案发时受到引诱或事后受到威胁,犯罪嫌疑人很难被及时惩处。而所谓身体接触也难评判,因此不好定性入罪。张律师称,不仅在幼儿园,一些学校的教练、老师,发生猥亵学生案件也不在少数。

  处理 仅6起案件追刑责不足4成

  在这44起幼儿园恶性事件中,有16起属于性侵,而仅有6起有“结论”,犯罪嫌疑人被判处6个月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不足4成。其他因虐待致病、致伤的案件则多以拘留、民事赔偿、吊销执照、辞退等了结。

  例如,2012年底,天津一名不到3岁的女童被校车司机猥亵后遗忘在车内闷死。虽然经披露震惊全国,但1年多过去,公开报道对此事仅停留在“案件正在侦查中”,后续内容不了了之。

  除杨成杰外,量刑最高的是合肥某幼儿园教师,其酒后对交作业的5名年仅5岁的女童进行猥亵,被判刑10年。性侵5岁女童的吉林“园长爸爸”王某,最终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但家长要求10万元精神赔偿被驳回。

  而张家口某园长15岁的儿子猥亵女童,仅被判处“行政拘留5日,履行方式为行政拘留不执行”。深圳保安猥亵幼女,最终也只是以“民事赔偿和解”收场。

  对此,张平称,张家口15岁少年性侵幼女一案中,由于法律规定14岁至16岁的未成年人仅对8类犯罪负有刑事责任,其中包括强奸但不包含猥亵,因此在结果上可能从轻发落。根据目前量刑标准,猥亵儿童判处5到15年有期徒刑,而强奸幼女则判处3到10年,如造成死亡、或情节严重的,则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但“虐童行为”如果非长期或伤害不严重则不属于犯罪,嫌疑人往往只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即可。一些虐童案中,虽然造成了伤害,但不够标准则无法认定犯罪,即使定罪量刑也不会很重。

  事实上,并不是案件不了了之或者从轻发落,而是在质的跨越上不容易判定,因此有了漏网之鱼。

  特点 一案牵多案全国存在共性

  值得注意的是,多起案件都有相似“共性”。“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案牵多案。一名受害者曝光后连带出现多名受害者,多地类似问题被揭开,甚至挖出多年祸根。

  近日造成轰动的“病毒灵”事件便是如此,先是西安幼儿园被曝违规让幼儿服用“病毒灵”,随后一周,吉林、湖北宜昌也陆续被曝光。

  记者统计发现,在44起幼儿园恶性事件中,有17起都涉及多人或者引出其他案件。2012年,浙江温岭蓝孔雀幼儿园女教师颜艳红将5岁男童揪耳离地20厘米被曝光后,警方调查监控录像又牵出多起类似事件,自2010年,颜艳红就多次将幼儿用胶带封嘴,倒插入垃圾桶,并拍照取乐。

  福建一家幼儿园的虐童案侦破则更加偶然。因家长举报,福州香江明珠幼儿园保育员疑似针扎幼儿,警方介入调查后却“巧合”地牵出另一起老师殴打幼儿事件。

  此外,尽管有些家长顾及孩子隐私,不愿参与举证,许多案件潜伏多年,并且往往都是被动曝光。

  例如在“病毒灵”事件中,有家长称,孩子从托班开始就吃药,已有3年。尽管孩子经常说头晕肚子痛,却始终未存疑,许多家长都在事件曝光后才得知孩子“被喂药”。

  家长通常都对幼儿园及教师很放心,直到发现孩子有可疑迹象才会询问。

  说法 “病”儿园暴露出教育资源分配不公

  法晚律师团律师张平表示,幼儿在遭到虐待、猥亵性侵时,很难自己表述清楚,嫌疑人就是抓住这一特点进行多次侵害。时间跨度长,调查取证难。

  我国对猥亵强奸儿童有从重处罚的标准,但是真正到“入罪”却有困难。因此,很多事件都归属于违法行为,以行政角度开除或者治安拘留,并不会上升到犯罪层面,导致刑责看上去较轻。

  从一系列被曝光的事件看,涉事的幼儿园都属于民办幼儿园。越来越多“病”儿园的出现,主要问题还是教育、卫生部门监管不力。

  政府相关单位应提高对私立民办幼儿园的资质审查,加强监管力度。对其幼教从业人员定期培训,提高修养及法律意识。在幼儿园各处设置摄像头,一方面起到威慑作用,一方面方便今后取证。

  同时,也暴露出幼儿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民办园很少能享受到政府财政投入,只能想方设法增加收入。

  加拿大海归儿童教育专家卢欣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幼儿园是每个孩子步入社会必经的第一个阶段,孩子本应受到最温暖的关怀。

  但近年来,各地幼儿园性侵、虐童案件频发,让全国家长难以心安。

  这些伤害特别是“性侵犯”等是非常恶劣的事件,对孩子的终生会造成不可预知的影响,会影响到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未来的生活等,如果没有及时干预抚慰,孩子还会因此走上犯罪的道路。

  杜绝发生这样的问题,要有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幼儿园本身在这方面的自律,加强幼儿园老师的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除此之外,父母平时要和孩子交流,让孩子知道如何保护好自己。

  案件施暴者身份

  主要为园长或园长家属、门卫、司机等

  行为是性侵猥亵女童。

  如:展示、摸下体、性侵、强奸等

  案例:河北廊坊市一幼儿园园长将女童叫到房间看电视,并脱掉其裤子,用手、牙签抠其下体。

  主要为幼教老师,行为是虐童。

  如:逼喝尿、打脸、揪耳、针扎、熨斗烫、胶带封嘴、倒插垃圾桶等

  案例:西安苏王早慧幼儿园一老师,用锯条锯破4岁调皮男孩儿的手腕。

责任编辑:冷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