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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改革应重视教育公平

2014-01-17 09:47:00 来源:中新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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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说,教育部将出台“总体方案”和关于高考、外语一年多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违规处理等5个配套“实施意见”。教育部要求,各省要根据教育部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于今年上半年出台改革“实施方案”。在有意愿、有条件的省份和高校开展改革试点。

  进行高考改革的探讨一直是社会上的呼声,决策者计划进行相关试点也是对社会呼声的积极回应。这充分显示了教育体制改革在不断地吸收新的呼应与诉求。

  仔细想想,近年来或许人们对教育并不是有了更高的期待,而是现实的教育结果似乎越来越不理想。从教育的结果来看,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社会问题,教育的成本与收益比似乎越来越不成比例。很多人是因为就业的不如意才对高考制度产生了改革的要求。现实来看,高考依然是一项较为公平的选拔考试,尽管是基于应试教育,但在一个人口大国这无可厚非,更何况近年来一些高校自主招生的腐败现实令人触目惊心。

  我们认为,在探讨高考改革的同时,也应该不断做好教育的最底层根基,即在公共政策方面落实好教育公平。在城乡教育水平以及软硬件差距较大的条件下,高考内容与形式如果发生太大变化,那么对农村学生来说显然是更难适应,因为他们有着比城市孩子天然的一些劣势,如获取信息的途径少,又如家庭教育投资的不足等等。

  对于农村地区的教育来说,首先应该确保各项教育资金的投入,并且不断加大对这些地区的教育投资。现在,一线城市以及省会城市由于各项优势吸收了多种优质教育资源,教育资源投入的不公平非常明显,即使是在一个城市的不同区域内,教育资源的不公平投入也是显而易见的。这种局面需要改变,显然这不仅仅限于教育改革层面了,但是在深化改革的今天,改革的统筹者与协调者们需要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

  此外,教育公平,并不是一定要求名校对农村地区考生的招生比例人为加大,现在要求大学向社会公开农民考生录取的比例,对于城市学生可能意味着一种新的不公。矫正原有的不公,应该是消除产生不公的源头,而不是以产生新的不公为代价。

  在教育公平不断推进的同时,教育理念也需要转变,在创新能够不断涌现的社会里,教育家们对教育的定位基本都是注重素质培养,鼓励他们的创造力,培养他们学习知识的能力,而不是训导孩子或是硬塞给他们一些既定的东西。这种教育理念是创新型社会不可或缺的部分与基础。

  只有在基本做到教育资源投入公平化,以及教育理念健康化之后,那么选拔机制则可以多样化。须知,高考改革的目的,并不是让高考这个“独木桥”桥面更宽一些,或是桥上的障碍物更少一点,扩招的后果现在人们已经看得比较明显了,高考改革不是为了让更多人上大学,而是为了让这个选拔机制更为合理,更能选拔出一些优秀的人才。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