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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教师“减负”回归尊师本义

2014-09-10 15:37:00 来源:凤凰教育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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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们迎来第三十个教师节。教师作为教育教学工作的主体承担了育人、解惑、启智的重任,理应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尊重。然而纵观当下舆论,“不送礼”、“要反思”、“学清正”等热词袭来,不禁让人感叹“教师节”是否正沦为“教师劫”,让教师在光环之下也添了不少心理负担。

  就在昨天,北京市史家小学则宣布了一系列教师“减负增效”新举措,恰如一股清新之风,让老师们感受到了“减负”的轻松快意。这些“减负”新举包括:58岁男教师、53岁女教师自由坐班;简化老师有关带徒工作的重复性总结;创造条件为教师解决子女看管的后顾之忧;与国博开展“导师制”人文培训项目。这些举措无不彰显着学校对教师的精神关怀和期盼,回归到了尊师重教的本义。

  追溯历史,我国尊师重教育的传统悠久深远。早在公元前11世纪的西周时期,就提出了“弟子事师,敬同于父”,《吕氏春秋•尊师》有云:“生则谨养,死则敬祭,此尊师之道也。”教师是人类文化得以传承的功臣,是浸润美好心灵的导师,本应在教育的净土,快乐地育人和同孩子们朝夕相处。然而,当下社会环境赋予了教育本身太过沉重的负担。公众往往从自己或者孩子的感受出发,提出了为学生减负,殊不知,教师也需要“减负”。

  最近来自北京教育学院的一份调查显示,在调查访谈中很多教师反映,“学校的行政事务、各种检查、会议及一些临时工作繁多,分散教师的精力,无法专注于教学”。给教师“减负”,首先要尊重教师的专业自主权,淡化行政管理,淡化与成绩、升学率挂钩的考核评优,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宽松的空间。如在芬兰的学校评价体系,其实并没有教师考评一项,“教师是知识分子、教育的专家,所以检查个人能力、进行等第划分,对作为独立的职业人的教师是不合适的”,这是芬兰政府一贯奉守的原则。努力营造出开放、宽松的管理环境,对于教师专业的自我成长是一种可贵的正能量。

  其次,要尊重教师作为自然人的心理诉求。面对各方面对教育质量日益增长的高要求,面对师生关系、工作和家庭的诸多矛盾等,老师们承担着来自各方面无形的心理压力,如果把越积越多的负面情绪带到课堂,一旦爆发,对师生双方都可能是一场灾难。因此,教师健康援助机制的建立急需未雨绸缪,政府和社会层面要共同建立教师心理“防护墙”,学校、教育部门可设立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部门,为教师提供方便的心理咨询指导服务。此外还有专家建议,帮助入职教师做好职业规划,并为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帮助,尤其要增加对教师的理解,适当降低对教师的期望和要求,营造宽松的社会氛围。

  《荀子•大略》有言:“国将兴,心贵而重傅”。尊师重教的传统应被广泛传承与发扬,而给教师“减负”,其本质是给了教育工作者一个积极的“信号”——人性化的关怀,理应成为教师队伍中最温暖人心的力量。

责任编辑:刘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