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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市属高校减招千人 本科招生4.8万人

2015-05-22 16:03:00 来源:人民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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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5月21日电(孟竹) 北京市教委日前发布《关于编报2015年市属高等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2015年,本市根据城市战略定位和生源变化情况,适当减少市属高校招生总规模。市属高校招生计划总量2015年为83000人,比上年减少1000人左右,其中本科层次招生48000人,高职(专科)层次招生35000人。

  控制招生规模 调整招生结构

  北京市将根据首都人口调控政策和生源状况,调整市属高校京内外招生结构,大幅压缩京外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办学定位,调整本科层次和高职(专科)层次招生结构,增加本科层次招生规模,压缩高职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学科发展和就业状况,调整专业招生结构,增加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专业的招生规模,调减长线专业招生规模。

  合理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各校要结合首都实际,充分满足首都人民群众对接受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需求,按照我市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的要求,大幅压缩京外招生规模。调整京外各省市区的计划安排,保证中西部地区的招生计划需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市属高校要认真完成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计划编制任务。为保证国家部分重点建设项目和艰苦地区、行业的人才需求,经我委批准后,市属高校方可面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用人单位编制定向就业计划。安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要与具有人事调配权的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用人需求协议书,并面向生源地全省(区、市)招生。同时要把定向就业招生协议扫描件上传到计划管理系统中。

  艺术类专业均应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按教育部要求,除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等学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各高校艺术类专业均应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高校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时可预留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数15%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调剂使用。艺术类专业计划可分文科、理科或文理综合编制。本科层次院校在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高职(专科)来源计划的编制一律不得安排预留计划。凡预留计划的高校,须在编制来源招生计划系统的“其他类”栏目填报。

  北京市教委要求,各高校要严格计划执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计划。对于未经批准擅自超计划招生的学校,将核减下年度招生计划,并停止在违规招生省份投放计划。招生时,高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与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挂钩,未经市教委核准计划或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责任编辑:崔新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