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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痛!去年201名中小学生车轮下死伤

2017-02-14 11:19:00 来源:生活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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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吴永功实习生张国桐

  生活日报2月12日讯 车祸猛于虎。又到开学季,交通安全话题再次成为热点。记者从济南交警部门获悉,2016年全年涉及的交通事故,总共导致201名孩子死伤。而这背后,是至少201个悲痛欲绝的家庭。血淋淋的教训告诉我们,交通事故是危及孩子人身安全的第一杀手。

  接女儿放学路上出意外

  这是一个普通的下午,这是一起不普通的车祸。2016年9月12日下午,位于省城北部小清河的水屯桥发生一起惨剧,一对骑电动车的母女被右转弯的渣土车撞上,卷入车底的母亲当场身亡,9岁的女儿伤势严重昏迷不醒。

  事故发生后记者很快赶到了现场,只见一辆淡绿色大货车停在水屯桥南头,不远处一辆粉色的电动车倒在路上,车头严重变形,电动车碎片散落在四周。一名女子躺在地上,身上盖着红布。让人揪心的是,现场还留有一个粉色的书包,书包已经磨损得十分厉害,地上散落着一本小学生练习册。

  母亲在这起事故中当场身亡,9岁的女儿刚上三年级,因伤势严重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得知噩耗的亲人闻讯后赶到医院,眼前的悲剧让他们无法相信。

  去年201名中小学生

  眼下,中小学生陆续迎来开学,校园周边道路在早高峰7:30~8:30及下午3~5时,将出现接送学生车辆的集中情况,发生概率大增。济南交警支队根据去年涉及中、小学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统计分析,2016年度济南发生涉及小学生的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共86起,死亡7人,受伤81人;涉及中学生的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共101起,死亡5人,受伤108人。也就是说,2016年济南共计12名中小学生命丧车轮下,189人在车祸中受伤,2016年交通事故总共导致201名中小学生死伤。

  从车祸原因分析,步行、乘坐机动车是小学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交通方式,其中步行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占的32.56%,乘坐机动车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20.93%。驾驶二轮摩托车、驾驶电动自行车和驾驶自行车是中学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交通方式,其中驾驶二轮摩托车(二轮电动车)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29.7%,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25.74%,驾驶自行车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7.82%。

  16岁以下禁止骑电动车

  家长驾驶机动车接送学生时,要提前计划时间,合理安排出行路线,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正确使用安全带,坚决杜绝无证、酒后、醉酒、超速、逆行、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遇交通拥堵时,一定要克制浮躁情绪,文明驾驶,不要盲目超车,随意掉头、穿插,要服从交警或协警的现场指挥疏导。家长不要让学生乘坐二、三轮摩托车或电动车等安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车辆。未到法定年龄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自行车驾驶人必须年满12周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有非机动车道的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要靠路边行驶,不要与大型车辆并行。坚决杜绝中学生驾驶二、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车。

责任编辑:姜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