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频道 > 要闻 > 正文

教育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体现统一性 减少多头评价 避免重复评价

2021-03-18 16:54:00 来源:新华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新华网北京3月18日电 18日,教育部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日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评价指南》)的相关情况。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评价指南》明确要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育人为本、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评促建四项原则,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吕玉刚表示,这次制订《评价指南》,是要着力构建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引导地方党委、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履行举办义务教育的职责,引导学校提高办学水平,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义务教育,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评价指南》从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提出了指标体系,三个层次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的指标体系。学生发展质量是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学校办学质量是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三者以学生发展为基础,各有侧重、彼此协调、相互衔接,构成了系统完善的评价体系。突出重点内容,聚焦关键指标,着力整合面向义务教育的各类考核评价项目,减少多头评价,避免重复评价。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完善评价方式,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对评价的程序也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同时,给各地的具体操作也留出适当的空间,确保有效实施。

责任编辑:赵家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