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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教育局副局长朱永春收4000元“红包”被免

2015-02-11 15:12:00 来源:人民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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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2月10日电(赵英梓)日前,据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新余市纪委对新余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永春,新余市教育局调研员廖文干等人因违规收授“红包”被免职,并获得相应的处分。

  根据通报,朱永春2009年至2014年先后多次收市教育局装备站站长邹小明在春节期间所送“红包”共计4000元,其中2013年春节收受“红包”500元,2014年春节收“红包”2000元;新余市教育局调研员廖文干2008年至2014年先后多次收市教育局装备站站长邹小明和电教馆馆长肖原成春节期间所送“红包”20500元,其中2013年春节和2014年春节分别收“红包”4000元。

  根据“违反规定收送‘红包’,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的规定,免去朱永春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廖文干市教育局调研员职务,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肖原成市教育局电教馆馆长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邹小明市教育局装备站站长职务,鉴于其还涉及其它违纪违规问题,市纪委对其立案作进一步调查。

  通报强调,中央、省、市纪委全会明确指出,要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并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负责人进行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的,一律零容忍、严惩戒,既要查处本人,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决不让“四风”反弹、死灰复燃。

责任编辑:王文婷